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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“磁石记”加盟商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及市场运作能力,认同“磁石记”的经营理念,具有良好的投资心态及风险意识,有与品牌共同发展的信心。
(二)为了品牌初期的市场开拓工作,同时减轻加盟商的投资风险,总部暂时决定不需交纳品牌加盟金,只需交纳权益保证金XXX元.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加盟商的经济压力!减少投资的风险系数!
(三)加盟店的店面形象、货品陈列、场景布置必须严格按照总部要求执行。
(四)总部为了保证加盟商的经营业绩,保证品牌利益的维护,要求加盟者按总部要求进行培训,培训时间为两天;加盟商亦可申请总部,由总部派遣督导进行现场指导培训。
(五)“磁石记”加盟店只专营“磁石记”商品,并按照总部规定统一价格进行销售,因为考虑到不同区域内经济承受能力的不同,允许加盟者在提前申请的情况下,对价格进行20%以内的调整。
(六)总部在全国实行区域独家代理制,在特定区域内仅设置一个特许加盟店,同一城市一千米范围内不得开设新店,以保障区域内加盟店的利益。如果加盟商希望增加分店和扩张经营区域,应事先提出申请,并呈报公司总部审核。
(七)为了提高加盟商的经营积极性,促进走货量,加盟商累计达到一定数量的进货额,总部将给予其一定的销售奖励.
(八)总部根据不同店面可容纳的货品量及货品陈列情况,为加盟店做出合理科学的首次进货产品配比表,进货额情况如下
专柜:视专柜面积,首批进货额不低于1.5万元,不高于2万元
专卖店(实用面积):
| 15平米 |
20平米 |
30平米 |
40平米 |
| 不低于2.1万元 |
不低于2.7万元 |
不低于3万元 |
不低于3.9万元 |
| 不高于2.3万元 |
不高于2.9万元 |
不高于3.2万元 |
不高于4.2万元 |
(九)加盟商必须无条件保密“磁石记’’资料,无论特许经营关系仍然有效或停止,除经总部的书面同意,否则不得披露或间接披露任何相关资料。 |